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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5-05-23 18:08:29
原文链接:https://seo.huaxiataike.com/view/85006.html

  随着我国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持续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工作日益受到重视。近期,第七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众多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其中。然而,在申报过程中,企业往往会遇到各种疑问和困惑,如何高效、准确地完成申报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针对第七批小巨人申报中的常见问题进行答疑,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申报流程、条件和注意事项,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批国家级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常见问题答疑

  一、发明专利相关问题

  1.企业25年4月底刚变更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代码不变),但专利证书上还是原来的企业名称。这种情况是否影响企业申报?

  不影响。涉及简单更名的企业,原有的、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证书,以及财务审计报告依然有效,同时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拥有 2 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涉及转让的,转让期需满1年。企业的专利是6.11才满一年,这个符合要求吗?

  本次申报截至6月5日,考虑企业情况以及审核期情况,涉及转让的,截至6月15日,转让期需要满一年。

  二、市场占有率相关问题

  3.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 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市场占有率是指哪一年的,企业以出口为主,国内市场占有率达不到10%,但国外市占率符合要求,是否可以?

  市场占有率指2024年,且需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10%以上;国外市占率满足、但国内不满足10%要求的,不符合此条要求。

  4.市场占有率如何证明?

  市场占有率说明应包括:依据主导产品明确界定细分市场范围;市场规模数据来源客观公正合理,可以引用行业协会统计、权威机构研究报告等;结合给大企业配套情况,体现详细的市场份额计算方法和依据。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行业领先”“市场前列”,应提供具体的2024年国内市场占有率百分比数据。

  5.主要产品与主导产品是否一致?

  主要产品用于了解给企业带来收入的产品有哪些核心系列。主要产品在主导产品框架内,即主导产品通常包括主要产品。

  三、创新能力指标相关问题

  6.创新能力指标第2条: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如何理解?自建技术研究院,技术中心,提供什么类型的佐证材料?

  本条涉及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三类,一类是:经认定的研发机构,根据企业上传的授牌和公告证明材料进行判断,包括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证书、企业工程中心证书、院士专家工作站证书、博士后工作站证书等。第二类是:企业自建研发机构。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研发机构组织构架,内部建立研发机构的决议通知文件、研发机构的整体照片与设备照片、研发机构的研发成果等。第三类是: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提供院校合建的协议,内容包括甲乙双方根据需要联合共建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或其他形式创新基地,构建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平台内容等。

  7.研发费的要求:上年营业额>1亿元,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需>3%;上年营业额5000万-1亿,近2年研发费用占比需>6%。占比是平均数还是连续两年数,研发费用是否指的是研发支出?

  近两年指2023-2024年度每年研发费用占比都要达到要求;研发费用与研发支出不同,研发支出包括资本化和费用化部分,“小巨人”认定中,资本化的研发支出不算在研发费用,只看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项。若审计报告利润表中无研发费用,则需提供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四、财务审计报告相关问题

  8.2022年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都需要赋码吗?

  2022年、2023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已赋码,且在培育平台系统上传已备案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电子版原件。

  9.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在审计报告损益表无标注,在附注里面可以吗?

  在附注里面可以。

  10.附注没有赋码可以吗?

  2024年9月后,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信息报备中上传审计报告的要求,由“含审计报告正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报告附注部分、 支持性材料部分无需上传”调整为“含审计报告正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及报告附注”。因此,2024年出具的审计报告附注需赋码,2024年9月前已经备案赋码的,附注不做要求。

  11.企业申报“小巨人”时是合并报表,此次参加复核,可否使用单体报表?

  原则上需与申报口径一致。

  12.关于系统中新增的“产品销售成本”项,财报科目中没有这一项,是填0.还是与主营业务成本填一样的数。

  建议申报企业与财务审计机构进行确认,通常企业属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主营业务成本等于产品销售成本;属于软件服务、科技服务业,可与主营业务成本填写一致;属于制造业+服务业,主营业务成本可能大于产品销售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与产品销售成本不一致,且审计报告未列示产品销售成本的,请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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