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项目
北京丰泽计划
  (一)基本条件

  人才(团队)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2.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丰台区进行注册登记或在国家、北京市相关部门登记, 注册地址和税务关系在丰台区内。

  人才(团队)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入选后须在本单位实际在岗全职工作 3 年。凡有不良学术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合申请情况的人才(团 队),不可申报评选。

  (二)创新(专业)类人才申报条件

  创新(专业)类人才是指在科技、金融、商务、文化等丰台区主导产业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或专业实践,具有国际视野、战略眼光和重要影响力;经验丰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潜力,在丰台区转化科技成果的人才。

  1.科技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科技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支持计划的各类创新人才;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科技奖项的核心成员(组长、副组长或同等职务人员);

  (3)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担任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主要技术负责人;

  (5)其他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取得显著科研成果,或掌握核心技术,并在丰台区转化落地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2.金融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金融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批准设立,为区域金融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 及经审核备案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金融科技等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2)具有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及金融组织的任职经历、持有金融行业权威资格证书的金融专业人才;

  (3)其他高级金融管理人才和金融科技创新人才。

  3.商务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商务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丰富的商务工作实践经验,熟悉商务领域的国际化知识和规则,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在国内外贸易、商务管理、专业技能、电子商务等领域获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4.文化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文化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文化产业领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项,或入选国家级、省部级文化创意人才引进、培养工程的人才;

  (2)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或实践 应用,取得突出业绩,拥有重大研究成果或独立知识产权的专业人才;

  (3)国家、北京市各类文化基地、文化园区和文化企业中, 管理经验丰富,为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4)其他具有较高行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文化艺术人才。

  5.教育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教育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育教学、办学治校方面成果显著、贡献突出,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

  (2)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师德高尚,其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具有重要创新,在教育领域内享有较高声望和较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

  6.卫生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

  卫生领域创新(专业)类人才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医学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突出,能够引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

  (2)长期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医疗卫生理论基础扎实,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专科专病诊疗上有明显特色,具备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三)创业类人才申报条件

  创业类人才是指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 30%,一般应具有自主创业或行业领军企业的中高层任职经历,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其创办企业符合区域重点发展方向,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或合法转化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企业创办时间应在 1 年以上 5 年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和支持计划的创业类人才;

  2.企业核心业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能够引领相关产业发展,企业获得由区委区政府认可的专业投资机构投资,投资总额累计不低于 500 万元,且所有投资机构占企业股份总比例不高于 30%;

  3.所创办的企业在本领域内取得重大研发成果,业绩表现

  突出,或具有较高成长性,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四)高层次团队申报条件

  高层次团队一般是指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学术、技术和管理水平在北京市同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研发或创业项目对区域主导产业集聚与发展有显著支撑作用,重大成果和高端项目在丰台实现落地转化,产业化前景较好的优秀团队。高层次团队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团队由带头人和 3-5 名核心成员组成,结构稳定、合理;

  (2)团队带头人须达到“创新”或“创业”类高层次人才标准,善于把握产业发展前沿动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五)青年类人才申报条件

  青年类人才是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以及突出的专业基础、发展潜力,有创新创业热情,在同行业青年中业务水平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青年人才。青年类人才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和支持计划的青年类人才;

  2.作为企业法人或主要创始人,所创办企业获得创业投资且具有较高发展潜力,企业资产情况良好,年营业收入实现持续增长;

  3.经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任国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首席科学家、首席技术官或同等高级职务的青年人才;

  4.主持企业自主研发项目的核心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究, 取得一定成果;或参与技术改造、升级,取得技术革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的人才。

  (六)海外类人才申报条件

  海外类人才一般是指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从海外回国(来华)后,在丰台区创新创业,所涉领域符合丰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工作,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中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

  2.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工作,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

  3.在海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工程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其他符合丰台区重点产业、行业发展方向,发展潜力大、专业水平高的急需紧缺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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