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
(三)正常经营且具有发展潜力。
(四)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
2.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请表。
(2)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
(3)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起至时间以税款入库时间为准)等附件。
区科委对线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带水印申请表、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在规定处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于受理时间内交至区科委;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
3.补贴金额
采取后补助方式,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其中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
4.申报时间
2025-04-16至2025-10-25 23:59:59
5.办理程序
1) 线上申报
请于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期间,登陆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北京市通州区企业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或通州区科技项目服务系统(https://kwf.bjtzh.gov.cn/tzkwzp/),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在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块进行在线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
受理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工业开发区光华路甲1号设计小镇创新中心33号楼四层)。区科委拟定于年内迁移办公地址,迁移后地址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