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书及填写说明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是北京市技术发明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提名书》按结构分为主件和附件,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版和书面版。
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应在提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
书面版提名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第十二部分)。书面版主件应从提名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包含“正式版”水印),附件不需从提名系统中打印,装订顺序与电子版附件上传顺序一致。主件和附件应合订成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 A4.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不要另加封面。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仅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务必留存纸质原件,获奖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项目名称:中文名称不超过 30 字。应围绕核心发明的技术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主要技术发明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使用 xx 研究的表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不得用英文缩写。英文名称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限 200 字符。
候选单位:由提名系统根据“候选单位情况”自动生成。
候选人:由提名系统根据“候选人情况”自动生成。
提名者:由提名系统根据“提名机构信息”自动生成。
提名等级:由提名系统根据“提名意见”自动生成。
学科分类名称:应以项目主要技术发明为依据,按照“四、主要技术发明”所列主要技术发明点对应的学科名称顺序,在提名系统内选择,尽可能选择到三级学科,最多可选三个学科。
任务来源:按重要程度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类别,最多选择三个。
具体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按照选择的任务来源类别,依次填写相应内容,应已结题,根据与本项目的紧密程度顺序填写,不超过50字。
结题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之前。
项目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时间。
项目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技术首次应用的时间(应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
成果登记号:是指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办理成果登记后,赋予的登记号。办理办法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网站“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情况”栏目,网址:https://kw.beijing.gov.cn/zmhd/zxft/202501/t20250113_3987445.html 。
二、提名意见
限 50-400 字。提名者应对提名书和附件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在确认符合提名要求、提名材料属实的前提下,对技术发明的创造性、先进性、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概述,对照北京市技术发明奖授奖条件,填写提名意见和提名等级,并认真阅读《声明》所述内容后,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提名等级:分为“一等奖(含特等奖)”、“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三个选项。
提名特等奖项目需要在附件中提供本领域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或三位熟悉本项目的两院院士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格式可以参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规范性表格”表3、表4)
提名“一等奖(含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不能被授予二等奖。
三、项目简介
限 600-1000 字。
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地介绍三部分内容:1.项目研究的目的意义;2.主要技术发明点,包括在技术原理或基础性、核心性技术问题上取得的突破、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技术指标的先进和成熟程度等;3.成果产生的价值,包括取得的知识产权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等。
四、主要技术发明
主要技术发明是提名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评价项目的重要依据。
4.1 研究背景和总体思路:
要求简明、扼要地阐述项目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现状、以及项目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方案。(本部分可以选择在文本框直接填写,限1000字;也可以选择上传word文档,限1页。如填报内容中涉及图表,只能上传word文档。)
4.2 主要技术发明点及其主要内容:
主要技术发明点应以支持其发明创造成立的支撑材料为依据,按重要程度排序,前三个发明点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发明点相对独立,在阐述前应首先说明所属的学科分类名称和支持其成立的授权发明专利等支撑材料的种类和附件序号,第一发明点所属学科应与首页“学科分类名称”所选第一学科相同。
发明点主要内容:围绕首创性、先进性和技术价值,对各发明点的内容进行阐述,包括项目在技术原理或基础性、核心性技术问题上取得的突破,论证及实验结果,客观、详实地对比国内外同类技术的主要参数(可列表说明)等。(限5页,字号不小于五号,上传Word文档,大小限2M)
五、直接经济效益、推广应用情况和社会效益
5.1 直接经济效益
技术发明奖项目经济效益不能为零,必须填写此表。
直接经济效益汇总:由系统自动汇总生成,不需要候选单位填写。
候选单位直接经济效益: 填写项目候选单位近三年在项目整体技术应用过程中通过直接应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填写的数字应以候选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当年度实际到账金额为基本依据,填报数据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发票等材料作为支撑,并加盖效益产生单位财务专用章。
“创收外汇额”:“项目基本情况”中选择“出口”的项目,需填写本项目产品或技术出口取得的外汇额,以美元计算。
“节支总额”:填写应用本项目技术后,与原技术方案相比较节约的成本总额,与此项无关的和无法计算的不能填写。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限800字):具体说明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并注明计算依据对应的支撑材料种类及附件序号。
如果项目技术发明仅对相关产品、工程或服务产生部分影响,需考虑技术发明在项目收入中的贡献率(技术分成率),并在“各栏目的计算依据”中对技术贡献率的测算依据和完整的计算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5.2 推广应用情况(限2000字)
概述项目技术应用、转化推广情况,包括应用及推广的范围、规模、效果等,可以举实例说明。涉及国防、国家安全秘密的应用情况,未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不涉密说明,不得在本栏目填写。
5.3 社会效益(限1000字)
概述项目在保障事关国家安全的重大产业发展、掌控核心技术控制权、引领产业技术变革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贡献,如解决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产生税收,吸纳就业,培养人才,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
六、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支撑材料目录
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四、主要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已发布的标准规范、已发表的代表作(不得超过5篇),其中填写的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必须已实施应用,发明专利还需在“八、直接经济效益支撑材料目录”中填写并提交实施应用的支撑材料。应按与主要发明点的密切和重要程度排序,不得超过15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超出目录范围的其他知识产权(含代表作)和标准规范。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本部分包含内容,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国务院各部委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或者当年度被提名项目中使用过。一经查实有上述重复报奖的情况,即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当年提名资格。
(2)项目前三候选人必须是提交的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3)知识产权发明人、代表作作者均不是项目候选人的支撑材料,不得列入本表。
(4)所列知识产权(含代表作)必须以国内为主完成,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或与国外共有,代表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国内单位。
(5)所列标准规范的前三起草人至少有一人在候选人之列,或前三起草单位至少有一家单位在候选单位之列,否则不能提交。
(6)权利人、发明人、作者、署名单位、起草单位、起草人等,均应基于支撑材料的全部署名者进行填写,不得只填写项目候选单位、候选人或少填漏填,且应与支撑材料署名顺序保持一致,“国内署名者”填写中文姓名。
七、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批准文件目录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许可的相关行业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填写该目录。对延续审批的情况,审批时间填写首次审批时间(必须在2024年4月30日之前),批准有效期填写末次审批的有效期。
不涉及行政审批的项目,不需要填写此表。
八、直接经济效益支撑材料目录
填写支撑“5.1.2 候选单位直接经济效益”数据的材料。
本栏目必须至少提交一份能支撑项目整体技术应用 1 年以上(2024 年 4 月30 日之前)的直接经济效益材料,提供的支撑材料应能证明“六、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支撑材料目录”所列发明专利均已实施应用。
直接经济效益支撑材料可提供有代表性的、金额较大的合同或者发票等,“项目收入”处应填写近三年实际到账金额,未拨付的款项不得列入,存在到账金额与合同或发票金额不符、涉及技术应用的贡献率(技术分成率)的支撑材料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候选单位出具的项目收入明细表可以作为支撑材料,必须加盖候选单位财务专用章提交。(项目收入明细表格式可以参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规范性表格”表1)
九、候选单位情况
候选单位情况是评价候选单位是否具备获奖资格的重要依据,填写应准确无误。
所列候选单位应为法人单位,第一候选单位必须在京注册。
候选单位按贡献大小排序,授奖单位数按照最终获奖等级自动截取,特等奖单项授奖单位不超过20个;一等奖单项授奖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单项授奖单位不超过7个。
1.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不得填写非法人单位名称或单位简称。
2.对本项目实质性贡献、与其他候选单位的合作情况说明:不超过 300 字。
应如实写明该候选单位对项目技术发明和应用推广的具体贡献,以及该候选单位与其他候选单位的合作经历或者合作关系。并注明主要贡献及合作情况支撑材料的附件编号。
3.声明:各候选单位应认真阅读“声明”所述内容,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可为签字章,特殊情况下,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人签名并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加盖候选单位公章。
十、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情况是评价候选人是否具备获奖资格的重要依据,填写应准确无误。
前三位候选人应为“六、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支撑材料目录”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专利发明人少于3人时除外),其他候选人一般也应持有知识产权(含代表作)。
三项以上(含三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包含同一人的,该发明人必须列入项目候选人。
1.排名: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授奖人数按照最终获奖等级自动截取。特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30人,一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单项授奖人数不超过10人。
2.身份证号:大陆居民填写国内居民身份证号(18 位);港澳居民填写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号;台湾居民不必填写该栏目,但应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没有上述证件的,可提供台湾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籍人员填写护照号。
3.工作单位:根据人事关系填写候选人现工作的单位,应与工作单位公章完全一致,已退休的填写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在国外工作的,填写国外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为候选单位,可在系统中直接选择,否则按照要求选择或填写。
4.参加本项目的起止时间:起始时间应在本项目起始时间之后,结束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限于本项目完成时间之前。
5.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不超过 200 字。填写候选人曾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获奖项目名称、年度、奖种、等级、排名及证书编号等(没有内容填写“无”)。
6.对本项目实质性贡献:不超过 200 字。应具体写明候选人对本项目做出的实质性贡献并注明对应“四、主要技术发明”所列第几项发明点,并注明主要贡献支撑材料的附件编号。
7.声明:候选人在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后,在“本人签名”处亲笔签名,要求使用签字笔或钢笔,字迹清晰可辨认,不得涂改,不可为签名章。如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签名,应由提名者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作为附件材料提交。
候选人工作单位阅读相关声明后,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诚信承诺书
在认真阅读承诺内容后,项目第一候选人本人签名确认,项目第一候选单位盖公章确认,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附件目录
提名材料中不能含有不宜公开的内容,不能对相关文字内容进行遮掩和隐藏。
电子版附件
电子版附件限40个,总大小不超过15M。
1.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支撑材料
(1)专利:发明专利提交专利证书页、摘要页和权利要求书全文;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提交证书页。
(2)代表作:论文提交全文;著作提交首页、版权页、文献页及核心内容页。
(3)标准规范:提交封面页、前言页以及包含候选单位或候选人信息的内容页。
每个内容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15 个 PDF 文件,除本部分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其他知识产权(含代表作)和标准规范。
2.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批准文件
提交全文扫描件,每个内容 1 个 PDF 文件,合计不超过 5 个 PDF 文件。
3.直接经济效益支撑材料
合同提交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其他提交关键页的扫描件,每个内容 1 个PDF 文件,限 3 页,合计不超过 10 个 PDF 文件。
4.其他
其他附件包括支撑项目创新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如:验收意见、第三方评价、检测报告、用户报告、获奖证书等。每个内容1个JPG文件(不允许提交长图)。
书面版附件
书面版附件应与电子版附件内容及排序一致,不得遗漏,也不得超出电子版附件范围。
1. 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支撑材料
发明专利提交证书页,著作提交版权页,其他提交证书复印件或首页。
2.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批准文件
提交盖章页的复印件。
3. 直接经济效益支撑材料
合同提交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其他提交关键页复印件。
4.其他:应与电子版一致,不需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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