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补贴100万
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对新落户本区,有固定研发场所、配套的实验仪器设备,且有明确促进本区产业发展课题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的国家级、市级科研院所,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及申报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
1.鼓励科研院所入驻本区。对新落户本区,有固定研发场所、配套的实验仪器设备,且有明确促进本区产业发展课题任务,取得一定成效的国家级、市级科研院所,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申报材料准备及预审。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单位名称+申报事项)进行预审,逾期不予受理。(注:燕山地区申报单位直接联系燕山经济和信息化分局)
3.报材料统一受理。预审通过的申报单位携带法定代表人手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及U盘拷贝电子版,于2021年11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分别报送至房山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点:房山区东环路绿地启航国际三期11号楼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房山基地3层会议室)、房山区燕山经济和信息化分局(地点:房山区燕山迎风街道岗南路东一巷6号新材料基地B302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申报条件
本条款所称的“国家级、市级科研院所”是指上一年度新注册(含新迁入)本区,且通过国家科技部、市科委等部门相关资质认定的科研院所。
(三)2021年房山区国家、市级科研院所资金奖励申报材料
1、《房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书(资质奖励)》(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正式批文(复印件);
4、土地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属租赁性质的提供出租方权属证明及双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复印件);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收完税证明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7、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房山区创新驱动政策情况表》(附件12)。
备注:申报此条款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