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北京市第二批支持改造提升农村小店
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京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门店需在京开设。
(二)项目申报单位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且审定实际投资额不低于审定计划投资总额(符合支持方向的合同投资总额)的70%且超过20万元。
(三)实施主体为商贸流通企业。
(四)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前,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与区级商务部门签订协议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截止申报之日,在北京地区开业状态的连锁门店数量≧30家。
(五)企业与市或区级商务部门签订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项目协议(附件7,已签协议的不用再次签订)。
(六)农村小店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村内,面积≧30㎡,经营业态为便利店、菜店、肉食、副食品等便民店、便民服务中心,达到协议要求的改造标准。
(七)农村小店改造提升后已持续经营满3个月。
事项描述
按改造提升门店面积分档给予资金支持,申报个数不超过协议约定的年度任务数。
(一)30㎡(含)~50㎡(含),支持3.5万元。
(二)50㎡~100㎡(含),支持6万元。
(三)100㎡~150㎡(含),支持9万元。
(四)150㎡~200㎡(含),支持12万元。
(五)200㎡以上,支持15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2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涉及投资的需提供与投资额相对应的支出合同、支出凭证、发票及银行回单等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涉及改造自有房屋的项目,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涉及改造租赁房屋的项目,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门店升级改造后持续经营的佐证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申报单位近三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5-07-01至2025-08-31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