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17:13:10
各区经科(促)局:
我局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了《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商务内贸函〔2023〕16号),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现根据专项资金的企业申报情况,结合各区和企业的反馈建议,为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企业,现就申报时间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6月26日前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二、按照属地原则,请各区局做好资金初审工作,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资金汇总表(盖章,一式一份)于6月29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具体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等按佛商务内贸函〔2023〕16号文不变。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