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首页 > 政策动态 >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17:47:59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南通高新区科技人才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236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新建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推荐指标

  1.申报对象为南通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申报企业须具有已认定的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附件1)。

  3.申报企业在申报材料中数据必须与2022年填报的统计局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一致。

  4.申报指标:各县(市、区)推荐不得超过4家,市管园区推荐不得超过2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和推荐限额指标,组织本辖区工程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2),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

  3.请海安市、南通高新区严格按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附件2),组织本辖区工程中心的申报和评审。推荐名单在本地区公示后,将企业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附件4)各两份于7月28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4.其它限额地区科技部门扎口辖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盖章后,形成排序名单,于7月21日前,将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项目基本信息表》、《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限额地区)》(附件5)各两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jgc.kjj@nantong.gov.cn。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甘兴旺 55018862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 华 55018840

  海安市科技局 88897219

  如皋市科技局 87654575

  如东县科技局 84133070

  启东市科技局 68261921

  崇川区科技局 85529869

  通州区科技局 86512127

  海门区科技局 81261502

  开发区人才和科技局 83596301

  附件:

  1.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

  2.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

  3.项目基本信息表

  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

  5.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限额地区)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5日

想要咨询项目?如何联系华夏泰科?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techchn.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科技型企业能申报哪些项目

你们是怎么收费的呢

现在有优惠活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