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领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
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而言,研发费用补贴无疑是一笔重要的资金支持,能够有效缓解企业的研发压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然而,如何顺利申领到这笔补贴,却是许多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本文将详细介绍申领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以及常见问题解答,帮助企业理清思路,规范操作,确保能够高效、准确地完成补贴申领工作,从而更好地利用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发展。
一、基本条件
企业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硬科技领域。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含),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注册成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申报前已填报当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
(2)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3)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4)企业和企业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二、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每家企业连续三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政策支持。
(1)企业成立时间为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分两档给予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500万元(含)以上,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研发费用同比增量为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根据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申报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参照上述档位、金额给予资金支持。申报方式
通过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进行线上申报,点击“项目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
三、准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盖章扫描件。
2.申报单位承诺书的签字盖公章扫描件(有模板)。
3.税务系统导出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汇算清缴系统导出的申报表PDF原文件,不需要加盖公章,封面左上角带税务机关防伪二维码)。
4.北京市社会保险查询服务系统导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缴费信息)》,该记录单显示的企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5.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6.签字并盖章的企业银行预留印鉴表(有模板)。
7.加盖单位公章的非合同项目经费申请单(有模板)。
其他
研发费用的口径和标准等均与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计入比例等一致,相关要求参见税务部门有关文件。须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如实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不收取企业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备查材料和研发活动相关材料,但企业必须保证相关材料完备、真实、有效,将抽取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申请本项目后,企业原则上不再更改汇算清缴系统填报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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