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

  1.纳入支持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含),或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从业人员100人(含)以下,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下。

  (3)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含)以上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的同比增量100万元(含)以上。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含)以上。

  2.相关赛事获奖优胜企业须满足条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一、二、三等奖,中国创新挑战赛北京赛区前10名,或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创新大赛各领域赛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