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
首页 > 政府资金 >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

  3.企业曾获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均已完成考核验收。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项目符合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市场前景广阔、业态模式先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项目已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3.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主体和贷款方一致;

  4. 项目已获得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能源评估、安全评价等批复文件;

  5. 项目需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则,有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优化资源配置,并对行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6. 项目须已开工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投资纳入财政预算证明;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需提供自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如有贷款,提供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等),其中地方财政先期已资助的项目优先;

  7.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且前期未获得过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想要申报江苏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
快捷入口
服务项目
政策资讯
合作伙伴
专精特新
热门项目
关于我们
企业介绍
企业文化
管理团队
荣誉资质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电话:400-086-8855
服务监督:138-1099-4581
邮箱:hxtkservice@techchn.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汉威国际广场二区7号楼8层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专精特新认定_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京ICP备17019550号-4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