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金
创新载体奖励

  1. 支持条件。

  2021年新获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质量标杆”、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的单位。

  2. 扶持标准。

  (1)对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2)对国家级“质量标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对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4)对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5)对“苏州制造”品牌登峰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