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
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

提出申请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一)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较强的技术扩散、辐射与转移能力以及成果转化能力。

(二)综合类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汇聚了一批行业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创新成效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是我市重要的技术创新策源地,已成功开发或转化科技成果不低于5项;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完善的研发试验场地和先进的研发试验仪器设备,研发试验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行业类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能够代表我市该行业(领域)最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股东包括2家及以上本领域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行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完善的研发试验场地和先进的研发试验仪器设备,其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30%。

(三)鼓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采取“公司+联盟”的模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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