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时间及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时间
2021年09月18日(星期六)9:00至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
(二)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补贴
1.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2.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4.本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三)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支持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9%;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7%;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3)本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资助。
(四)2021年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资金申报要求
1、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研发投入20强支持计划组成,两类分支持计划不重复奖励同一家申请单位。依据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纳税总额等数据进行核算。
2、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承担国家级创新载体支持计划项目的申报企业应符合《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3、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与《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分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二条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不予以重复资助。
4、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几种情形(一)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1)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2)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3)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最近三年累计获得资金扶持额度:
(1)10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三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
(2)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原则上应书面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五年内注册登记地址不迁出南山区,不改变在南山区的纳税义务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