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泰科小编了解到2021年深圳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月12日。融资奖励项目,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最长奖励时间5年;办公用房扶持项目,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贷款贴息项目,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新技术、新模式应用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以下是华夏泰科(专业政策咨询、政策补贴申报)小编带来的2021年深圳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项目申报时间及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一)2021年深圳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项目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9月22日-10月12日
(二)2021年深圳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项目申报奖励
1.融资奖励项目
(1)支持内容:鼓励资本介入,推动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做强做大。
(2)支持标准: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不超过500万元,最长奖励时间5年。
2.办公用房扶持项目
(1)支持内容:支持在我市范围内无自有办公用房、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的企业降低租房成本。
(2)支持标准: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
3.贷款贴息项目
(1)支持内容:助力企业降低贷款成本,推动企业更快发展。
(2)支持标准: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贴息不超过200万元,最长资助时间5年。
4.新技术、新模式应用项目
(1)支持内容:鼓励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推动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创新能力建设。
(2)支持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贡献奖励项目
(1)支持内容: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或通过其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在深注册的集团内企业开展自营网络零售业务。
(2)支持标准:对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2020年度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档位奖励一次。
(二)2021年深圳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1.2017-2019年通过两家以上风险投资、战略投资机构或在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融资获得2亿元及以上融资额且2018-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速超过30%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发布的2019、2020年全国互联网100强和商务部印发的2020年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3.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2019、2020年《中国独角兽榜单》中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4.2020年自营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10亿元,且2018-2020年平均增速超过30%(含30% )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