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宣城市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科协,市直有关单位,高等学校:

  根据《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皖科才秘〔2023〕16号)文件精神,我市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工作者。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

  1. 坚持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贡献。

  2. 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 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和社会形象良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近3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

  1. 坚持以总书记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 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 截止到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二、推荐流程

  (一)推荐名额。按照皖科才秘〔2023〕16号通知分配的名额,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对象各不超过1个。

  (二)推荐程序。各县市区、经开区推荐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党委宣传部、科协组织开展,市直有关单位和高校院所可直接组织开展,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填写《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和《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每份推荐表另附1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推荐材料一式8份请于12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对外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初评推荐。评选推荐工作由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共同组成的全国科普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实行限额推荐。对全市推荐材料进行会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做到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面向基层和科普工作一线。要特别关注专业科普团体、基层科普工作者,并向少数民族、女性科普工作者等倾斜支持。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科:朱文根,联系电话:0563-3020504,

  电子邮箱:562071470@qq.com,

  通讯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市科技局;

  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高姗 ,联系电话:3015146

  市科协学会普及部:黄静 ,联系电话:3023217

  附件:1.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宣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1. 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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