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400-086-8855
经第1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大兴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京兴经信发〔2020〕5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