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函〔2023〕29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在我省加快建成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现代服务业高地中的关键作用,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新格局,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将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凡在我省现代服务业产业领域,从事市场经营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为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二、评选条件

  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出资人。其他推荐人选应在服务业企业关键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具体评选条件见《“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流程

  评选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评选流程主要包括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表彰奖励等主要环节。

  四、推荐办法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人选推荐工作,主要包括报名组织、资格初审、推荐公示、材料上报等工作。推荐人选应有排名顺序,推荐名额不得超过省下达的指标上限,具体指标见《“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名额》(附件2)。

  (二)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可对照评选条件向工作专班直接推荐候选人,每家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省内有分支机构的,由省级总部机构综合情况后进行推荐。

  五、奖励措施

  表彰名额为10人,由省政府授予“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称号,颁发获奖证书,发放一次性奖金。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专班成员,具体承担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推荐、评审、公示等评选重要环节有关情况上报省政府。

  (二)严格标准程序。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推荐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推荐材料要求。要认真准备推荐材料,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全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9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电子材料发送至3043847226@qq.com,并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联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下载
1.“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pdf
附件下载
2.“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名额.pdf
附件下载
3.“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下载
4.相关证明材料清单.pdf
附件下载
5.“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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