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要求

  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旨在聚集国内外著名高校任职的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研发技术人才等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高端领军人才。获评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都将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一、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申报要求

  1.创新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2)须为参评当年起前3年内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的人才,或在参评当年拟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且所持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人才;

  (3)研究领域为“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确定的领域,已经取得了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可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即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技术成熟度较高的国内发明专利);或曾主持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

  (4)在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的创新人才;或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通过创办企业、与企业合作实施、进行技术转让等方式到中关村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的创新人才。

  2.创业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二)在中关村示范区创办企业的时间一般在5年(含)以内;

  (三)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企业创业投资的30%及以上;

  (四)创业领域为“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工程”确定的领域,且自创业以来,企业资产情况良好,年营业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

  (五)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或合法转化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所创办企业具有重要商业模式创新特征,未来市场预期较好;

  (六)拥有创业价值观正确、结构合理、长期稳定的创业核心团队。

  二、支持政策

  给予创新领军人才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给予创业领军人才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

  温馨提醒: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申报对45周岁(含)以下、从京外(含海外)地区首次到中关村示范区转移转化先进技术成果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中关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所特需的科学家、工程师,可适当放宽评价标准与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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