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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要求整理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通过设立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可以在地方层面上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的“样板间”,这些“样板间”通过各自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出台各类政策加大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扶持政策,企业可以获得高额资金补贴。下面华夏泰科整理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要求。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以及优势企业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等资质,比如北京市有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资质,广东省有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质,国家级有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质。各个级别甚至是各个地区申报申报条件和要求均不一样。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要求整理

  一、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北京市:1.申请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属于高精尖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等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三)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策略;

  (四)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和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建立符合本单位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六)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整体持续增长;

  (七)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申请或具有发明专利申请;

  (八)持续推动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4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九)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2.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在京中央企业、总部企业、集团企业、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的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等除外;

  (二)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

  (三)具有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专门部门和不少于3名(含)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或制定并执行高于知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

  (五)持续加强创新活动,近三年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0%;

  (六)在主营业务或科研领域拥有核心专利,近三年专利申请整体持续增长,其中申请发明专利比例不低于30%;

  (七)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知识产权投入整体持续增长,满足知识产权战略和工作规划实施的需要;

  (八)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企业近三年专利实施率平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品及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同收入和作价入股合同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九)实施积极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五年内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况。

  深圳市:(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申报条件:

  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资助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成立时间3年以上(含3年,以申报受理截止日为准);(二)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优先考虑;(三)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机制,其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四)2021年度专利授权量、版权登记数量或商标注册核准数量持续增长;(五)2021年度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含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占研发投入2%以上(含2%)。((二)深圳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申报条件:

  1.属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且已被认定为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单位)2年以上(含2年,以系统申报截止日为准)。

  2.已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用机制,其能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引导研发创新,并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3.拥有200件以上(含200件)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以申报截止日的专利法律状态为准),或者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

  4.2028年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含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和研发投入比上年度持续增长。

  5.2016年度至2018年度有效处理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获得赔偿或避免损失,包括知识产权行政调处、司法诉讼、仲裁案例。

  己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单位)不予申报。

  国家级:

  1. 企业基本条件

  企业需注册成立满三年,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备良好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此外,企业还应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稳定的研发团队,以及一定数量的专职技术研发人员。

  2. 创新能力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核心技术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同时,企业应拥有稳定的研发投入,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应达到一定标准。此外,企业还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转化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3. 专利布局

  企业的专利布局应科学合理,在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一定的专利储备。同时,企业的专利应用应与主营业务紧密相关,具备实施许可、转让、融资等能力。此外,企业还应注重专利信息利用,积极开展专利预警分析和风险评估。

  4. 市场竞争力

  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主导产品获得市场认可。同时,企业在市场营销方面应具备一定实力,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和销售收入。此外,企业还应注重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就是华夏泰科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要求整理,希望可以帮助企业自我评估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领取高额资金奖励,华夏泰科17年项目申报经验,上万家成功案例,提高企业申报通过率,计划申报的企业可以免费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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